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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25 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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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66题多选

94.41%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董某为谋取市场竞争优势,雇佣谢某,多次以同一账号大量购买智齿科技南京公司淘宝网店铺的商品,致使该公司店铺被淘宝公司认定为虚假交易刷销量,并对其搜索降权,这严重影响该公司正常经营。经审计,该公司因被搜索降权,影响经营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9元。董某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B.甲从网上购买伪基站组件预谋买卖伪基站牟利,经鉴定缴获的伪基站能发射标准基站频段范围内的射频信号,具有接收短信,能够阻断部分手机接入G网基站的功能。甲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C.甲仅出于非法牟利的目的,而非向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药品,在未取得经营药品资质的情况下,明知“地西泮注射液”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仍伪造相关资料购买并销售。甲构成非法经营罪

D.张某与他人合伙成立个体企业某龙骨厂,因某龙骨厂系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为购货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张某遂以他人开办的鑫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销售合同,购货单位均将货款汇入鑫源公司账户,鑫源公司为购货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53张,价税合计.36元,税额.18元。张某无罪

ABCD

A正确。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报复和从中获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通过损害被害单位商业信誉的方式破坏被害单位生产经营的行为,被害单位因行为人的行为遭受了10万元以上的损失,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失间存在因果关系,其行为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处罚。

B正确。甲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来源于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C正确。甲违反有关药品管理规定、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毒瘾的精神药物,且没有证据证明其以制造毒品或者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为目的,扰乱市场秩序,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D正确。张某借用其他企业名义为自己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不符合当时的税收法律规定,但张某不具有偷逃税收的目的,其行为未对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02

68题多选

86.20%

关于缓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任何性质的犯罪,都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B.甲犯有A、B两罪,法院对A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B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甲仍有可能宣告缓刑

C.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满的前3个月,因为妻子重病,无力承担医药费而抢夺他人财物,被判处拘役6个月,数罪并罚后仍可对甲适用缓刑

D.甲犯有A、B两罪,法院对A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对B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最终将两罪并罚,决定在执行完3年有期徒刑后,再缓刑3年

AB

A正确。缓刑的适用对犯罪性质没有限制,只是对刑种和刑度有限制,即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任何性质的犯罪,都有可能被宣告缓刑,因为任何犯罪都有最轻微的犯罪形态,加上可能存在的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有可能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内判处刑罚。例如,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那么若满足其他条件的话,便可能被宣告缓刑。(缓刑要求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本数3年)

B正确。如果一人判决前犯数罪,实现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仍可以适用缓刑。本案中,甲的A、B罪并罚后,应在2-4年之内决定应执行的刑期,因此,甲仍有可能被宣告缓刑。

C错误。本案中,甲因犯盗窃罪被宣告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撤销缓刑后实行并罚,尽管甲最终被执行的刑罚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不得再适用缓刑,因为事实已经表明,甲有再犯罪的危险,不符合缓刑适用的实质条件。

D错误。一人判决前犯数罪的,不应就其中的一个罪先行宣告缓刑,然后再与其他罪并罚,只能先并罚,后决定能否判处缓刑。因此,本案中,应首先将A罪的有期徒刑2年与B罪的有期徒刑3年,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并罚后,再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因为缓刑是对“判决”的“缓”,而不是对某一个罪的“缓”。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

03

64题多选

85.96%

关于禁止令与从业禁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女,11岁)与继母甲共同生活,甲长期、多次对乙实施殴打。某日,甲又用衣服撑、挠痒工具等对其实施殴打,致乙轻伤。甲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适用禁止甲出狱后再次对乙实施家庭暴力的禁止令

B.甲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刑罚执行的第4年,法院根据其服刑期间表现,决定对甲进行假释,并考虑到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实,同时对甲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假释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

C.甲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刑罚执行的第4年,法院根据其服刑期间表现,决定对甲进行假释,并考虑到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事实,同时对甲适用禁止其在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相关的工作的从业禁止

D.年12月,甲在夜总会喝酒时,寻衅滋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年7月,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根据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禁止令的规定,对甲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考验期内进入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

CD

A错误。禁止令是一种非刑罚处罚措施,仅适用于管制犯和缓刑犯,本案中,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不符合禁止令的对象条件。故而,不能对其适用禁止令。

B错误。对于假释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禁止令。本案中甲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故不能对其适用禁止其从事食品相关的工作的禁止令。

C正确。根据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对于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3年至5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从业禁止)。与禁止令不同的是,从业禁止可以适用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因此,本案对甲适用从业禁止是正确的。

D正确。禁止令可以适用于《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即年5月1日)之前的犯罪。故本案可以对甲宣告禁止令。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

04

29题单选

78.50%

关于刑罚体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因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该判处罚金。但法院考虑到甲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故没有判处罚金

B.甲有20万元现金以及两套住房,后因犯贪污罪,法院判决没收其部分财产,具体为50万元现金。该法院判决没收的具体财产是错误的

C.越南人方某与中国人周某结婚,后方某与周某之母长期不和,便采取投毒方式将周某之母杀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方某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甲前往某赌场将携带的5万元用作赌注赌博,其间赢得7万元,不久公安人员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甲抓获。甲因赌博其赌资应该被收缴,但只能收缴甲赢得的7万元

B

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人民法院应该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在能否适用罚金这一问题上,必须以刑法的规定为准。当刑法对某一犯罪规定了必须判处罚金刑,不能因为犯罪分子的家庭经济困难就免除罚金刑。

B正确。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现实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本项中,甲现实具有的财产只有20万元现金以及两套住房,在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以上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此法院判决没收甲50万元现金是错误的,甲没有这么多现金。

C错误。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权利,外国籍被告人并不享有。方某虽与周某结婚,但并未加入中国国籍,不符合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条件,对其不能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因此,甲身上的12万元都应被收缴。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05

95题不定项

74.8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气枪有巨大兴趣,不满足于家中已有的气手枪,欲获取高压气步枪。遂在淘宝网找到海外代购商乙,指使乙通过提供虚假的收货人身份信息并伪报商品信息,逃避海关监管,多次从网上购买各类气枪配件。至案发时,甲在家中非法持有2支高压气枪,气枪铅弹发,枪管6根,高压气瓶11个。甲构成走私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

B.甲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通过进境备案的手段进口废旧线路板、废电池共32.9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甲的行为构成走私废物罪

C.A公司欲向B公司推销C公司产的数控车床。A公司和B公司明知该设备不符合国家免税标准,合谋修改设备技术参数,并伪报设备品名,修改设备铭牌,以达到国家免税标准。B公司向C公司购入6台数控车床分别从两处海关免税进口。B公司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D.甲驾驶装有走私入境的电子产品、毛皮等货物的货车,过边检入境时,海关工作人员示意其下车接受检查时,甲强行冲关,撞断栏杆后驶离海关监管现场迅速逃逸。甲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行为作为加重处罚情节,不并罚

ABC

A正确。甲从境外购买气枪子弹,其行为构成走私弹药罪。甲在家中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B正确。甲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仍采用伪报品名方式走私入境,构成走私废物罪。

C正确。B公司伙同A公司采用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走私普通货物,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口货物的应缴税款,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D错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06

94题不定项

74.31%

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快播”案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欣等人,提供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及快播播放器让他人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物品,对部分淫秽物品予以缓存,放任大量淫秽视频在网上传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不作为犯)

B.犯罪人盗掘古墓葬时,不小心将他人的农舍挖垮,并将房主埋在瓦砾中,在主人呼救,盗掘者救助又比较容易时,为逃避警察追究,盗掘者选择逃离现场,导致房主死亡的,应当认定为成立盗掘古墓葬罪,并和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并罚

C.被告人张某与李某谈恋爱一年之久,多次发生性关系,但因未到婚龄而未办理结婚登记。年8月,因家庭琐事,张某向李某提出分手。李某伤心欲绝,手持一瓶毒药到张某宿舍,声称如果张某坚持要分手,她就服毒自杀。张某说:“你想死就死吧,和我没有关系。”李某当即服下毒药,张某见状,拔腿离开了自己的宿舍。后邻居发现李某死在张某宿舍。张某不需要对李某的死亡结果负责

D.吴某与另外三人一道为其祖坟做清明,吴某点火烧纸钱,其余三人也在场,风刮火星燃烧祖坟周边茅草,吴等四人也作了短暂扑救,但见火势越来越大,吴某为逃避责任,提出尽快逃离现场。此时尚未引起森林大火。吴某等四人在逃离途中遇见行人,行人问那里为何冒烟,吴某等四人说是茅草烧着了。吴某等四人在火情出现后完全可以采取呼救、报警等措施,但不采取措施,后引发森林大火。吴某成立不作为犯的失火罪

ABD

A正确。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拒不履行监管和阻止义务,放任快播公司构建的网络服务系统被用于传播大量淫秽视频,构成不作为犯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B正确。犯罪人盗掘古墓葬导致他人的农舍倒塌,犯罪人对自己的先前行为造成的法益侵害紧迫危险负有防止的义务,且其具有救助的可能性,故犯罪人为逃避追究,逃离现场致房主死亡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应与盗掘古墓葬罪并罚。

C错误。李某自杀本应该为其自陷风险的行为,但是李某是在张某面前服下毒药,且死在张某宿舍。张某是自己的宿舍管理人,对其有支配的权利与管理的义务,应该对李某进行救助。故张某应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正确。吴某点火过失引起火灾,先前行为使其有及时报警和控制火情、及时止损的义务,吴某逃避责任逃离现场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的失火罪。另外三人虽然看到火灾也有报警的义务,但是由于其并没有点火的行为,仅仅不报警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D。

07

27题单选

69.44%

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乙已无侵害能力,医院,但甲不理会而离去。乙因流血过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甲的不救助行为独立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甲的行为仅成立正当防卫

C

正当防卫能够导致作为(救助)义务,在刑法理论中存在较大争议。但多数观点认为,实施正当防卫的人,并没有作为(救助)义务,中国台湾学者林东茂指出:“正当防卫者的保证人地位,应当是否定的。不法侵害他人权利,必须预估遭到反击的后果,并自行承担此项后果。对于陌生人,任何人都没有保证人地位,没有救助义务;如果认为防卫者对于不法侵害者有保证人地位,无异承认侵害者的法律地位高于陌生人。逾越必要程度的防卫(防卫过当),才可能有保证人地位,例如:弱女子顺手牵羊,店员持棒球棍重击,店员必须将伤者送医。承认恰当防卫者有保证人地位,将使正当防卫形同防卫过当,甚至将正当防卫者与不法侵害者等同看待。这对于正当防卫者是不公道的看待。”

但是,毫无争议的是,防卫过当的行为人,对不法侵害人所面临的风险,有救助的义务。“需要分清不同情形处理:其一,如果正当防卫造成被害人死亡也不过当时,正当防卫人并无救助义务。其二,如果正当防卫致人伤害,并未过当,而且该伤害不可能导致死亡,亦即没有过当的危险,正当防卫人也没有救助义务。其三,如果正当防卫造成了伤害(该伤害本身不过当),具有死亡的紧迫危险,发生死亡结果就会过当,那么,应当肯定正当防卫人具有救助义务。”

本案即属第三种情形。就正当防卫而言,在防卫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而防卫人却既不报警也不医院抢救,导致流血过多而死亡时,是否成立防卫过当?在这种场合,应当承认先前的作为(防卫行为)与后来的不作为(不救治)共同导致了防卫过当。本案中,甲对正在实施一般伤害的乙进行正当防卫,致乙重伤(仍在防卫限度之内)。虽然甲的伤害行为本身并不过当,但甲造成了乙死亡的紧迫危险,如果不予救助的话,应当认为其先前的作为与后来的不作为共同导致了死亡结果,即防卫过当。故C正确,D错误。

A、B错误的原因在于,不应使用“独立”一词,“独立”一词所暗含的是陷阱。因为虽然命题人认为此行为成立防卫过当(或是故意杀人,或是过失致人死亡),但系“先前的作为与后来的不作为共同导致了防卫过当”,而非不作为“独立”导致。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08

32题单选

64.12%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甲通过淘宝店销售天龙八部游戏外挂程序激活码获利人民币80万余元。外挂辅助程序是通过调用游戏主程序启动游戏,获取游戏进程。甲符合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

B.甲从他人处购买上千本《建设工程经济复习题集》《证券投资基金》等侵权盗版图书进行销售。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C.A公司在版权局登记了《九间棚杂粮》《蒙山蜂蜜》《盛世珍果》《开心时嗑》设计图。甲、乙原为A公司的业务员和设计员,后辞职到B公司担任相同职务,在未经A公司许可的条件下,由甲联系业务、乙设计,B公司使用上述作品绘制包装盒并销售,获利元。甲、乙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D.原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就某项工程进行图纸设计,乙公司如约交付10套设计图纸并在版权局做了登记,后因两家公司产生纠纷解除了合同,甲重新委托丙公司就同一工程进行设计。丙公司在乙公司设计的图纸基础上修改了20%交付给甲公司。丙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D

A正确。《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因此,甲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B正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选自()豫刑终号]

C正确。未经A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美术作品进行营利的,情节严重,应当构成侵犯著作权罪。B公司复制设计图运用于包装盒的行为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况。[选自()鲁01刑终号]

D错误。丙公司在沿用乙公司设计图的基础上增加20%的再创作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狭义复制行为,且图纸印制数量有限,不存在以出售、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散发的发行行为,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其属于剽窃行为,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09

67题多选

49.98%

某法院将扣押的车辆放在停车场,甲对该停车场的保管员乙谎称自己是法院的人,受法院的委托过来把车开走。保管员乙信以为真,并收取了甲给的保管费后,让甲把汽车开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有处分权

B.甲的行为成立盗窃罪,保管员乙对该车辆没有处分权

C.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的,若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罪

D.如果甲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甲通过欺骗方式骗回自己所有的汽车的,若坚持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占有权,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ACD

A正确、B错误。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该案中,保管员乙对其保管、占有的车辆有处分权。原则上,只要占有财产的人,就对该财产有处分权。之所以只要占有财产的人就有处分权,而不严格限制为所有权人,主要原因在于,当前社会财产关系异常复杂,财物的占有人与所有权人通常是分离的,犯罪分子在诈骗他人财物的时候,根本无法判断财物的持有人是否是财物的所有权人,据此,只要占有财产的人均有处分权。“处分”也并非要求处分所有权,处分“占有”即可。

C正确、D正确。若坚持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甲取回的是自己所有的财产,故不成立诈骗罪。但如果坚持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占有权,甲侵犯了法院对该车辆的占有,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需要说明的是,审判实务中,一般坚持了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为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

10

93题不定项

48.23%

张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李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妻子钱某10万元,后李某知道后,让妻子退还给张某,钱某假装同意,后并未将10万元退还给张某,并将10万元用于家庭生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李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钱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钱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A

A正确、B错误。该案中,国家工作人员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即先收财后办事,或者先办事后收财,均成立受贿罪。

C错误。钱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本案中,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没有受贿的故意,钱某与李某也不可能成立受贿罪的共犯。

D错误,钱某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属于贿赂犯罪,而贿赂犯罪侵犯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所以,只有当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才存在职务行为与财产的交换性,才能认定为贿赂犯罪。换言之,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索取或者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但没有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虽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国家工作人员并不许诺,由于不存在职务行为与财物的交换性,不能认定为贿赂犯罪。如果行为符合诈骗、敲诈勒索、侵占等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构成,可以认定为侵犯财产罪。本案中,钱某收受了他人财物后,非法据为己有,成立侵占罪。如果本案中,钱某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没有影响力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属于诈骗,应以诈骗罪论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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