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医院白癜风能治愈 https://m.39.net/baidianfeng/index.html目前,中国成品油市场已经实现比较充分的竞争格局,油源多元化和主体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现行成品油价格管制政策已经失去意义,价格完全市场化条件基本成熟。
一、国家成品油价格改革持续推进
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油气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环节。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持续稳步推进,成品油定价市场化作为市场化改革中最重要的一环,也在不断完善机制,目前总体上已经基本实现了国际接轨,并逐步向完全市场化目标迈进。
在年以前,中国国内成品油价格完全实行国家计划管理,从出厂价、批发价到零售价各个环节基本上都实行政府定价制度。
年,国家对油气体制做出重大改革,两大石油公司(中石油和中石化)进行重大重组,组建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为配合上述重大体制改革,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价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政策,由原国家计委按进口到岸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制定各地成品油的零售中准价,两大石油集团公司在零售中准价格的基础上,在上下5%浮动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格。
年6月,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再度进行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进入与国际成品油市场“挂钩”的阶段,即国内成品油价格参考新加坡市场成品油价格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并明确确定调价周期为每月一调。
年10月,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成品油价格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成品油市场的一揽子价格加权平均值为定价基础,“与国际接轨”的特征更加明显。
至于何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取决于上述三地成品油价格加权平均价格的变动幅度,当变动幅度超过5%-8%时,国家以三地加权平均价格为基础,并根据基本杂费及国内关税,加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中准价。
同时,为调动国内石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规定石油企业可以在中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确定具体的成品油零售价。
另外,为保证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国家还设定了国内成品油涨(降)价区间,即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一定水平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可以适当少提,而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一定水平时,也可以适当少降。
到了年下半年,由于国际石油价格出现了暴涨,国家为保证成品油市场稳定和社会对价格的承受能力,基本上中止了与三地接轨的成品油定价方式。
6年月,国家再度出台了《石油价格综合配套调价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取消了与三地成品油市场价格接轨的机制,改由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机制。
但是,由于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曾在8年7月一度攀升到美元/桶,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出现了不能适应的问题。
为此,国家积极研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政策,寻找时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
8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拟定并获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首次公布,主要内容是:将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成品油零售最高价格机制,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具体做法是,根据国际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移动平均值为基础,在上述移动平平均值变动幅度超过4%之时,根据调价公式,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最高零售价格。
年月26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再度进行完善,主要是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取消了原先移动均价变化超过4%才进行调价的限制,并对原先的挂靠油种进行了适当调整。
这次改革后,国内成品油形成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成品油价格调整趋于常态化,更加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在激发企业动力、促进市场竞争、转变经济方式及规范石油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可以说成效显著。
5年,国家完全放开了航空煤油的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在新加坡到岸完税价格的基础上,经过协商来确定具体价格。
与此同时,国家又进一步放开了液化石油气价格,价格市场化信号十分强烈。
6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决定对成品油价格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在原来设定国际原油10美元/桶“天花板”价格的基础上,增设了国际原油40美元/桶的“地板价”,并且设置了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
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和保障石油供应安全。
同时,国家彻底放开了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
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了《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并由市场形成,释放完全市场化的信号。
通过以上梳理成品油价格改革历程,我们可以得出重要结论,那就是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实行了渐进式改革路径,由政府定价逐渐走向市场定价。
具体来说,成品油价格改革具有如下特点:
1.成品油调价周期逐渐缩短,由最初长期计划定价,到不定期调整,走到每月一调,再到连续22个工作日一调,然后走到连续10个工作日一调。
2.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挂钩”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先是与国际成品油市场价格“挂钩”,然后走到与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挂钩”联动。
.成品油价格“挂钩“联动油种的代表性不断增强,在与国际成品油价格挂钩阶段,先是与新加坡市场挂钩,后与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三地市场挂钩;进入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之后,也多次调整了挂钩原油种类。
4.成品油价格改革,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利用行政手段干预根据国际原油价格测算出来的成品油价格,完全以测算值为准,不进行公布前的人为调整,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二、中国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时机已经成熟
当前,在中国国内成品油市场,市场主体已经实现了多元化,成品油来源也基本上实现了多元化格局,价格市场化改革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当前,中国国内成品油市场供需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炼油产能在已经过剩,供需宽松格局已经难以逆转,有利于实现完全市场化定价。
另外,国家过去长期强调石油的战略属性,而忽视石油的商品属性,但时至今日,由于国内石油市场体系逐渐建立,石油的商品属性可能已经超过了战略属性,这为成品油定价市场化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综上所述,目前推进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的改革可能产生的阻力、成本及风险会相对较小,是推进中国成品油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的好时机。
目前,我认为中国成品油市场格局已经大不如前,基本具备了“三化”特征:
1.成品油价格调整实现了常态化
目前,成品油价格调整已经不再是一个社会敏感问题,社会大众基本习惯了价格调整机制,或者说,习惯成自然,对于价格调整已经习以为常。
6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化了成品油调价操作,根据价格公式测算成品油价格,以信息稿形式对社会发布信息,不再印发调价文件。
上述做法,足以说明,无论是政府、企业和媒体,还是普通社会大众,都已经将成品油价格变动当作了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
2.市场主体实现了多元化
为市场提供成品油的炼油企业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除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下属的炼油企业之外,还增加了中海油和中国中化等大型中央企业下属的炼油企业。
另外,除了大型中央企业之外,还有一大批独立的炼油企业,而且很多独立炼油企业已经获得了原油进口和使用权,炼油企业数量众多,炼油能力规模庞大,为实现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了资源基础。
.市场竞争实现了常态化
由于市场主体更加多元,炼油产能十分过剩,原油进口对民营炼油企业放开,成品油来源实现了多元化渠道,成品油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
最近几年来,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经常采取“价格战”措施,批发价格战延伸到零售价格战,许多加油站采取降价促销手段,国家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基本失去了存在意义。
基于以上判断,我认为中国成品油定价完全市场化已经具备了充分条件。
三、国家需要推进其他配套改革措施
成品油价格放开,并非放任直流。
中国应考虑利用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与上期所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合作建立现货、中远期以及期货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体系,与已上市的上海原油期货配合,共同提升中国石油定价权与话语权。
成品油定价实现完全市场化之后,尽管现行价格形成机制即可终止,但我认为并不是放任市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完全自由上涨或下降,需要国家有必要的调控机制。
从理论上讲,中国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1.异常极端情况下,国家保持油价干预政策
国家可以在放开成品油价格的同时,出台一旦出现了异常极端情况下,国家可以采取对成品油价格实行临时干预的相关政策规定。
在异常极端的情况下,比如出现战争、冲突、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而导致油源出现重大中断等,国家可以对成品油价格实施必要的干预政策。
在正常情况下,国家则不再对成品油价格实施管制或指导。
2.设置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的价格区间
未来保障成品油价格出现过度的大起大落,国家可以在放开成品油价格的同时,事先设置一个成品油价格的合理目标区间。
在成品油价价格合理区间内,国家不必进行任何干预,由市场完全定价。
但是,成品油价价格一旦超出合理区间,国家可以实施实施必要的干预。
比如,国家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比如调整燃油消费税、释放成品油储备以及增加成品油进口等手段平抑价格,必要时,国家也可可以直接干预,比如实行限价政策等。
不过,我认为国家尽可能不要实行直接干预,税收调节可能比较科学合理。
在成品油价格放开同时,为了维持成品油价格的基本稳定,调节消费者的实际价格水平,建议国家制定成品油税价的调节机制。
当成品油价格较高时,为减轻消费者负担,可以适当降低燃油消费税税负水平。
而当成品油价格较低时,为了抑制消费者不合理消费,增强替代能源发展,尤其是为了推进能源转型和“双碳”目标,也可以提高燃油消费税的税负水平。
从市场经济改革思维来看,我认为国家应该采用第一种模式,这种模式或许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实行起来或许更好一些。
因为采取第二种改革模式,那么就涉及到价格合理区间如果设置问题,比如依据什么制定合理价格区间?如何调整合理价格区间?这些需要设计复杂的运作机制。
除了上述改革之外,对于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改革来说,也必须对成品油对外贸易体制和政策进行深化改革。
目前,中国商务部对成品油对外贸易实行配额管理政策。
为了拉平国内外成品油价格水平,我认为国家可以逐步放开对成品油进口的管制,可以允许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由进口成品油。
在成品油出口方面,建议国家继续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政策,逐步收紧成品油出口配额的规模,或者将成品油出口配额与出口企业的转型相结合,对于那些没有转型计划或没有实质转型的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出口限制。
从长期政策取向来看,我认为国家最终应该出台禁止成品油出口的政策。
那么,或许有人要问,国家为何实施成品油出口管制呢?
其实,问题很容易回答,核心是炼油产业政策需要强化。
如果放任成品油出口,那么国内炼油能力扩展还将持续,甚至某些地方或某些企业还将进一步扩大炼油产能,这不符合国家炼油产业政策。
目前,国家已经将炼油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政府,由于地方利益与中央政府的政策取向不可能保持一致,因此可能继续强化炼油项目盲目投资的冲动性。
如果彻底放开成品油出口,那么有可能带来两方面的严重后果:一是炼油产能过剩问题不但无法缓解,而且可能继续增大,二是中国炼油产业可能真正形成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局面,总体上不利于国家“双碳”目标的推进。
如果中国炼油产业走上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之路,那么意味着将高污染、高耗能和高排放的炼化环节留在国内,等于增加了国内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这显然与国家经济转型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不相符。
因此,基于优化国家炼油产业政策的考量,中国必须继续对原油进口实施配额管制,同时对成品油出口实施配额管制,或者直接禁止成品油出口。
四、企业需要适应价格完全市场化环境
虽然说中国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备,但如果成品油定价真正实现了市场化,那么我们可以预见到对国内油气企业肯定带来冲击,许多油气企业可能出现对成品油市场巨大变化的不适应性。
首当其冲,可能最不适应成品油市场巨大变化的企业,可能是以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为代表的大型石油油气企业。
油气企业可能对市场变化的不适应,来自于企业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尤其来自于企业长期形成的传统经营模式。
当前,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大型国有油气企业,仍旧按照比较传统的计划模式来组织成品油生产,每年年初制定生产计划,原油从哪个油田运到哪座炼厂,成品油从哪座炼厂进入哪个地区的销售公司,以及每个环节的数量,都有明确的规定。
计划经济色彩,可以说在国有大型企业中依然存在,似乎难以改变。
虽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早在8年的改革中,便取消了对成品油批发价的管制政策,已经对成品油批发价格不再进行干预,但是大型国有中央企业在计算成品油零售价的过程中会形成一个“原油价格+加工成本+税金”的“准批发价”。
大型油气企业目前仍然以此价格为准,将内部炼厂的成品油卖给内部的销售公司。
一旦成品油定价实现了完全市场化,那么成品油批发价格肯定会出现涨跌的波动,而批发价的波动必然导致销售公司售油量的增加或减少,销售增加或减少必然向下游炼油企业生产活动传导,可能导致炼油企业生产活动受到干扰,出现成品油缺货“空罐儿”或紧缺“憋罐儿”,然后再传导到油气上游勘探开发企业,影响到油田正常生产。
因此,成品油定价完全市场化之后,中石油和中石化等石油巨头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都必然面临挑战,营销模式需要进行调整,必须寻找更具灵活性的市场运行模式。
当然,成品油价格一旦实现了完全市场化,对于一些民营油气企业来说,也会受到直接影响,或许也可能存在某些强烈的不适应性。
对于许多民营油气企业来说,长期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业务,比较善于在现有成品油价格政策中从事市场投机。
按照国家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联动,而且国家油价信息公开透明,只要掌握了国家油价变动信息,其实就可以判断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趋势,可以基本把握成品油价格要涨还是要跌。
由于从国际油价变化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存在一个稳定的时间差,企业可以基本判断时间差内国际原油价格的涨跌,事先就可以预判每一个成品油调价节点的调价结果,进而可以决定是囤积还是抛售,以此进行套利。
当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从连续22个工作日缩减到目前的连续10个工作日,其实目的就是尽可能减少市场投机行为。
成品油调价周期缩短,客观上已经对众多民营企业投机和套利的经营模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或冲击,但是时间差问题依然存在,只要有时间差,就肯定有套利机会。
因此,可以预见,如果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之后,那么显然企业对价格预测的难度必然会大幅度地增加,以上投机和套利经营模式也注定会消亡。